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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史通俗讀物、影視作品亦應準確把握史實——以陳云在長征期間的任職為例
·王杰
近年來,一些黨史通俗讀物、影視作品很受群眾歡迎,在引導群眾全面了解和正確認識黨的歷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些黨史通俗讀物和影視作品存在一些史實錯誤,這就誤導了群眾對黨史人物和黨史事件的理解,產生了不良影響。本文以陳云在長征期間的任職為例,闡述黨史通俗讀物、影視作品準確把握史實的重要性。
一、關于遵義會議期間陳云的黨內職務
遵義會議留存于世的第一手歷史文獻極少且傳播范圍有限,以至關于遵義會議決定的若干重大事項及其間的有關問題,至今各執一說。遵義會議期間陳云的黨內職務問題即其中之一。陳云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說,在社會上流傳時間長,影響較廣。雖然2002年國內翻譯出版的美國學者大衛·M.貝奇的博士論文《陳云》明確陳云是參加長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中央電視臺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播出的電視劇《陳云出川》和2006年10月播出的電視劇《長征》也都確認,長征期間陳云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但由于外國學者和電視劇矯枉的權威度有限,并未動搖“政治局委員”說。如2006年1月,由中國國家博物館編著、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國領袖故事》叢書《陳云》,在“參加遵義會議”一節中,仍斷然肯定:“陳云作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了會議。”
“陳云作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參加了會議”的說法不錯,但既不準確,又有悖常識。中央政治局常委當然是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所以,“政治局委員”說并不錯。但按照常規,介紹出席會議重要人物的職務,當然首選最高職務,并無去高低兩頭而留中間慣例。“政治局委員”說,恰恰對參加遵義會議期間陳云的黨內職務的介紹,取去兩頭高低而留中間的做法。這不僅涉及介紹陳云黨內職務取舍失度,而且關系確定參加長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究竟幾人、及具體為何人史實,當是此段黨史之大事一件。
那么,遵義會議期間陳云是否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據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著、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陳云年譜》上卷,遵義會議前陳云任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經歷:1932年3月14日,“出席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會議決定:撤銷劉湘 (劉少奇)中央職工部部長和魯琛(盧福坦)全總黨團書記的職務,陳云任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全總黨團書記;康生兼任中央職工部部長。”1933年1月下旬,陳云“同博古抵達中央革命根據地中心——中華蘇維埃首府瑞金。到后出席博古主持召開的一個中央會議。會議決定中共臨時中央同蘇區中央局合并,仍稱蘇區中央局 (六月改稱中央局——編寫者注),陳云成為成員、常委”。1934年1月15日至18日,“出席在瑞金召開的中共六屆五中全會。……改選了政治局,選舉了中央常務委員會 (也稱中央書記處——編寫者注)。陳云當選為政治局委員、中央常務委員會委員……”查閱《陳云年譜》及《陳云傳》,并未見有開始長征之前,陳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職務變更的記載。由此推斷,陳云是參加長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無疑。此其一。
其二,現存陳云撰寫的《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傳達提綱》(以下簡稱《傳達提綱》),傳達的決議之第三項是:“常委中再進行適當分工。”《陳云年譜》上卷又載:“1935年1月下旬,在遵義會議之后,兼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從時間和工作延續上看,這顯然是《傳達提綱》所說“常委中再進行適當分工”的繼續和落實,印證“兼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當是“常委中再進行適當分工”的具體內容之一。
《陳云年譜》上卷同一頁又載:“1935年1月28日……晚,在毛澤東提議下召開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要領導人會議,……會后,陳云負責安置傷員和處理軍委縱隊的笨重物資。”若按“政治局委員”說,陳云以政治局委員參加了會議,即認定政治局委員是“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要領導人”。在軍情緊迫并突然之際,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一是很難集齊政治局委員;二是政治局委員并非“政治局主要領導人”。顯然陳云以政治局委員參加“政治局主要領導人”會議,既不符合特定環境,也與理不通。“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要領導人”當是政治局常委。顯然,陳云是以“中共中央政治局主要領導人”——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身份參加此次會議的。
其三,《傳達提綱》的記載十分明確:“決議發出以后常委各同志——毛張陳——均到各軍團干部會中傳布決議。”“毛張陳”乃毛澤東、張聞天、陳云之簡稱。
確鑿的史料證明,陳云是參加長征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之一,遵義會議期間陳云的黨內最高職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二、關于陳云在金沙江渡河司令部的職務
軍旅作家王樹增在中央電視臺《百家講壇》講述《長征》“渡過金沙江”一節時,不知何故,只講渡河司令劉伯承,而未提陳云。據確鑿的史實,渡金沙江時,陳云任渡河司令部政委,是主要指揮者之一。電視節目受眾面寬,正負面影響都很廣。故爾,確有必要補證史實以予矯正。
1935年10月15日,陳云在共產國際執行委員會書記處會議上所作《關于紅軍長征和遵義會議情況的報告》中,講到渡過金沙江時說:“為了順利完成渡江工作,黨中央和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了渡河司令部,負責渡江行動。所有部隊都必須服從這個司令部的指揮。我擔任這個司令部的領導工作。”此文注釋29注明:“當時陳云擔任渡河 (金沙江)司令部政治委員,劉伯承擔任司令員。”《陳云年譜》上卷明確記載:陳云1935年“5月3日,隨軍委縱隊抵達金沙江邊的皎平渡,被任命為渡河指揮部政治委員,負責在南岸指揮部隊上船”。
陳云假托被俘國民黨軍醫“廉臣”所寫《隨軍西行見聞錄》(以下簡稱《見聞錄》)說:“我曾見赤軍總司令部及共黨中央委員會派有共黨高級人員組織渡河司令部。一切渡河部隊均須聽命于這個渡河司令部。”陳云當是《見聞錄》所說“共黨中央委員會派有共黨高級人員”。《見聞錄》對渡河全局部署、指揮了如指掌,具體組織情況記載詳細入微,非有指揮組織全局者親歷,不能詳知其間細節。比如:“各部隊按到達江邊之先后,依次渡河,不得爭先恐后。并在未到江邊前,沿途貼布渡河紀律。部隊到江邊時,必須停止,不能走近船旁。必須聽號音前進。而且每一空船到渡口時,依船之能渡多少人,即令多少人到渡口沙灘上,預先指定先上哪一只船。每船有號碼。船內規定所載人數及擔數,并標明坐位次序。不得同時幾人上船,只能一路縱隊上船。每船除船夫外,尚有一船上司令員,船中秩序必須聽命于這個司令員。而赤軍之對于服從命令紀律之嚴,亦非國軍所可及。即如赤軍中軍團長、師長渡河時,亦須按次上船,聽命于渡河司令部,不稍違背。赤軍之組織能力,除表現于組織秩序外,而同時極好地組織船夫。船夫第一天只有十八人,后聞增加至二十七人。工人之所以能增加者,由于赤軍渡河司令部除派共黨干部進行宣傳工作外,并優給工資。聞每天日夜工資現洋五元。工人中大部吸鴉片,赤軍則命人燒云南鴉片一大鍋,隨便由工人抽吸不算錢。且日夜進食六次,每次殺豬。而共黨指揮渡河之人員,則每餐之菜蔬只吃青豆。語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誠可信也。并聞渡河以后,共黨即毀船,船為當地彝家領袖金土司所有。但念船夫之生活暫時將絕,故每人除工資外,各給現洋三十元及幾斤鴉片,因此船夫中有大部對赤軍有好感而隨赤軍入川者。”
陳云作為渡江司令部政委,對親歷指揮渡江感情篤深,為后來建立的皎平渡紅軍長征紀念碑和紀念館,題寫了紀念碑碑名。
目前,類似于陳云在長征期間任職的一些史實錯誤,在黨史通俗讀物、影視作品中亦不屬罕見。這就需要編輯撰寫此類作品時秉持對歷史和群眾負責任的態度,有關部門也應加強審核把關,以更好地發揮通俗讀物、影視作品在黨史文化大繁榮中的重要作用。
(原載《中共黨史研究》2012年第4期,注釋從略;作者王杰,當時為中國延安干部學院教授)